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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心“三要”

时间:  2014-02-18 12:22

廉心“三要”

重庆市巫山县法院 邓飞

何谓“廉心”?顾名思义,廉洁从心。然法官“廉心”,当以“节制欲望”为要、以“公正司法”毕其功!

一要保持“淡泊名利”平常心。老子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在诱惑面前,对待清与浊,廉与贪,足与不足,切莫比职务、比权力、比得失,更不能为了眼前名利而放弃原则、丧失气节。但“节欲”也不必如伯夷叔齐一般“饿死不食周粟”,不必似郑板桥一样特立独行,更不必战战兢兢视名利为毒蛇猛兽。只要对现实人生和生存环境有一个正确的把握,懂政治、讲原则、持正义、知感恩,就会问心了然。

二要保持“敬业爱民”责任心。身为法官者,应时刻想到:既然人民信任你,那么你自己的理想信念、聪明才智和豪情壮志就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庄严的审判事业。何为敬业?何为爱民?它就是法官们开展巡回办案、大走访时所留下的一幅幅感人至深的画面;它正是审判机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它也是个人将“博爱”意识渗透到工作、生活中每个细节所展现的可贵坚持。

三要保持“慎独其身”自律心。少数人或许抱怨过周围的环境,抱怨过身边的人和事。可是,当环境不断发生变化时,当身边的人忽然离开、忽然出现时,个人才发现,其实人生征途上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所谓不欺暗室,修身慎独;所谓自律者强,说的就是“自己是自己最大的对手”。看似风平浪静的生活,其实总会有或大或小的风险隐伏其中。因此我们需要“慎独”。慎独自律,就该有曾子“吾日三省吾身”的恒心,该有东汉杨震“清廉诫四知”的坚持,该有包拯不避权贵、执法如山的决心。

谁不爱清溪照人、涧泉淙淙的流响?谁不爱青眸流盼、活力迸发的青春?谁不爱心情舒畅、家和业兴的从容?保持平常心,就是这照人的清溪;保持责任心,就是这青春的倩影;保持自律心,就是这内在的从容。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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