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生命
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岳海水
气大伤身,一个寻常的话题,一个郑重的话题。
恐伤肾,怒伤肝,肝火太盛损心脏。古代医学书籍《秦问·举痛记》中记载:怒则气上,……恐则气下,惊则气乱。经常发怒不仅使人懒怠无力,反应迟钝,工作效率降低,而且可使内脏活动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常,严重可使心身失调,直接损害脑的工作。现代医学表明,最能使人短命死亡、50%以上的疾病是生气、发怒造成心身失调引起的。
我们从事戒毒工作的干警,是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特殊人类工程师。其执法水平的高低,不仅仅反映其本人的履职能力高低及素质修养,也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如今管理的戒毒人员很大一部分是多年前曾经接受过打击的人员,现恶习未改又继续加入到吸毒人群队伍当中,他们或多或少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也有一部分人员性情偏执、不服管教,破罐子破摔,恶习较深,甚至成为不思悔改、抗拒教育矫治的重点人员。这样的教育对象就决定了日常教育中,干警肯定要比常人有更多的气生,要付出更多的情感和努力。故一线戒毒干警在做戒毒人员思想工作当中,要悉心观察,善于研究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养成老练持重、从多方面、多角度考虑问题的习惯;不鲁莽草率,更不作茧自傅,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戒毒人员。要用自己的热情去化解戒毒人员的冰心,要奉献自己的爱心去愈合戒毒人员的伤口,要牺牲自己的青春去重塑戒毒人员的灵魂。
倘若戒毒工作干警遇事不冷静,动辄生气、动怒、或者说,靠一时的生气、发怒,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在全体戒毒人员中树立威信,也只能是适得其反,损害自身及组织形象;从长远来看,说得严重些,有可能变成缘木求鱼、背道而驰。有时沉不住气、放纵怒火恣肆奔放,大则铸成大错,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形象。小则头脑发热,天天生气,天天动怒,日积月累,不仅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也极大损害自己的健康,伤害自己的身体。英国著名作家迪斯雷利说:为小事而生气的人,生命是短暂的。一位哲人也讲,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猝然临之而不惊,无辜加之而不怒”,古人这样讲。戒毒工作干警就要有这样的本领,不管遇到多么难处理的事情,只要自身不火上浇油、不激化矛盾,稳如泰山,平心静气,使之孤掌难鸣。而后棋高一筹,依法处理。有些戒毒人员或许不等你处理,他可能早跑来向你诚恳道歉,感谢你的沉着态度,保证下不为例,保证安心接受教育矫治,岂不高明!
搞好了工作,善待了生命。莫动怒,遇事冷静,敬请同行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