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文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政法文化 >

让司法更阳光

时间:  2014-02-07 11:17
让司法更阳光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法院 高阳
 
“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虚设”。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若得不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法治信仰就会缺失,司法公信更无从谈起。敢于公开,善于公开,是法院对自身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最好诠释和注脚,也是践行司法为民、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各级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拓展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渠道,努力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切实让人民群众信赖法律,信任法院,信服裁判。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司法公开应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公开,人民法院必须加大司法公开范围,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和门户网站“两个载体”,实现审判执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各种公开举措,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层次和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善用器者,得于效也。”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是最高法院作出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基层法院要配合上级法院建设和整合好裁判文书纠错系统、裁判文书处理系统、舆情监测系统、审委会系统、业绩考核系统等项目;充分利用室外LED电子显示屏、数字化法庭、互联网等现代化条件和信息平台,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坦诚度决定和谐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真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梦”!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 婷)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