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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人生天平上的爱与恨

时间:  2014-06-24 12:56

法官人生天平上的爱与恨

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 许良永
 

转眼间,从事司法工作已逾三十年,如今越是前行,我越能感受到初心沉淀在心中的那份厚重。每当忆起青年时代学习鲁迅先生作品,总是无法忘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最初激荡在心中的感受,我告诉自己此生要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直到现在,我依然将爱憎分明作为人格指引。进入法院,身处领导岗位后,我一直庆幸早把初心深扎在生命的沃土之中,佑我在人生天平上端放好爱与恨,踏实地迈步在坚守公平与正义的前沿上。
 
在我们法院里共有百余名干警,他们每天来回在审判执行的路上,不少法官在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站岗了大半辈子,在风风雨雨里写完了一生的追求。我始终认为法官职业是神圣的,因为头顶国徽,震慑罪犯;是庄重的,因为肩扛天平,定纷止争,于是他们说,是罪恶,就该戴上镣铐;是过错,就应承担责任;是合法权益,就得保护,是公平正义,就要坚守,于是他们说自己人生天平上的爱与恨从来就如钢琴上黑白分明的琴键,绝不混淆模糊,唯有爱憎分明才能弹奏出清正的旋律。一个优秀的法官必定是尊崇“真、善、美”和痛恨“假、丑、恶”的人,而法官为公正的裁判创造必要条件时,首要的就是自身必须是公正的,因为法官爱憎分明的人格是法律正义的保障,不能爱憎分明,就谈不上正义,只有长存浩然正气,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法官应当“会爱”。尽管身处在司法公信有待提高的背景环境下,很多法官常背负着精神压力和委屈,但依然爱岗敬业,对他们来说,正义是交给头脑和心灵的一项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必定会面临困难和诱惑,可一颗对法律敬仰的真心便能支撑前行。为匹配职业性质,法官常以“铁面”示人,可当看到那么多的法官从平凡走向精神丰碑,当“最美法官”就在自己身边,谁又能说法官无爱?法官的权力源于国家和人民,法官的上帝就是公正与正义,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服务于人民。只有热爱群众,用公心换取群众安心,用细心换取群众放心,才是将司法为民写在心里。法官队伍也应当团结互爱,领导关心干警,新同志尊重、照顾老同志,老同志对新干警“传帮带”,凝聚共同进步的力量。当然,法官还需要爱已,在面对压力和困境时,学自我减压,保持身心健康;在名利得失前,保持一颗平常心,爱护人格尊严,坚持廉洁自律;在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中感悟快乐,在积极向上的生活中享受愉悦。法官只有先做好自己才能立足于审判岗位,不辜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法官应当“敢恨”。近年来,法官不公、不廉的负面新闻频频曝光,那些沦为阶下囚的法官在金钱、美色、权力等诱惑面前背弃人格尊严和司法良知,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败坏纲纪,越过道德底线。层出不穷的利益诱惑如同魔鬼,套牢住那些没有抵抗力,意志不坚定,混淆善恶的人,一旦被诱惑套上枷锁,那么必将付出惨痛代价。作为法官,面对严重犯罪必当排除一切干扰,依法严惩,对于规避执行的“老赖”必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必须有“威武不屈,贫贱不移”的决心,在大是大非面前理直气壮、不惧压力、坚持原则,敢于以旗帜鲜明的气势震慑邪恶,让藏污纳垢者望而却步,让营私贪利者断掉私念,敢于憎恨危害社会、侵害法益的罪恶、敢于憎恶对上“摧眉折腰、奴颜媚骨”,对下“趾高气扬、盛气凌人”的官本位意识,自觉远离腐败和庸俗,拒绝拜金,漠视潜规则。如果说爱憎分明是法官手里的一把利剑,那么它便可以斩断私欲邪念,安放司法良知,而法官的憎恨正是源于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对自己在国徽下的庄重承诺。
 
有这样一个故事,很久以前,鸟类和走兽爆发战争,一次交战中鸟类战胜了,蝙蝠站在鸟类面前说“恭喜!你们真是英雄!我有翅膀又能飞,是鸟的伙伴!请让我加入!”鸟类让蝙蝠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之后走兽又战胜了鸟类,蝙蝠站在走兽前说“恭喜各位把鸟类打败!我是鼠的同类也是走兽,请允许我加入!”走兽们将蝙蝠纳入队伍中。此后,每当走兽们胜利,蝙蝠就加入走兽,当鸟类们打赢,蝙蝠又加入鸟类。战争结束后走兽和鸟类得知蝙蝠的行为,都将蝙蝠赶出阵营,最终被扫地出门的蝙蝠只能在黑夜偷偷飞行。
 
在法官看来,这个故事是在告诫不能当变色龙、墙头草。在司法工作中,法官不能权衡自己的得失,看领导或当事人的脸色行事,即便处在工作累、待遇低的生活条件下和高风险、高难度、高诱惑的审判环境中,也必须守护良心,爱憎分明,立场坚定,不管面对什么权势和压力,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要具有不屈从、不迎合、不偏袒、不附和的人格品质,而背弃原则终将丧失独立人格。
 
正如雨果所说,生活,就是忠诚不渝、心智纯正,对权利与义务同等重视;生活,就是知道自身价值,自己所能做到的与自己所应该做到的。如果法律是一条关于秩序的路,那么法官就是这条路的守望者、维护者和引路者。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律的光环外,还因其爱憎分明、扶正祛邪的人格魅力所形成的职业荣耀,因此,法官的心间应当充满大爱,眼睛应当震慑罪恶,两袖应当一片清风,在法官的人生天平上爱与恨都不过是一肩挑,只为了道义沧桑。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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