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芳,2006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武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中央、省、市相关重要会议、文件及法律政策,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全力以赴,为全市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三次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
多年来,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侦办疑难复杂的“骨头案”“钉子案”时,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严格以审判为中心收集证据,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她舍“小家”、顾“大家”,放弃所有节假日及双休日,夜以继日奋战在斗争一线,和办案民警一起调查取证、破案追逃。在侦办孟万奎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正是新冠疫情汹涌爆发之际,她主动担当,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先后辗转陕西、四川、兰州等十余个省市,直接参与抓捕行动和打财断血工作,成功打掉了以丁国宝、孟万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破获刑事案件34起,扣押涉案资金950余万元。
她参与策划“陇风”“云剑”“春雷”等各类专项行动100余个,撰写各类材料3000余份。她始终将打击涉黑涉恶、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练兵场”,牵头起草了《武威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武威市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规定》《关于保护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工作规定》等13项制度机制,为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理论基础。先后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成员单位及扫黑办召开线索研判会、专案分析会、重大案件督办会189次,提请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24起。利用平时工作积累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对基层一线办理的37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导指导,从案件定性、取证、程序、打财、打伞、追逃等方面指出存在问题,逐个开出药方,就地进行培训,有力促进了案件进一步打深打透。参与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线索回复率达100%。参与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村霸”各1个,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00万元。
斩尽恶竹万竿,赢得天朗气清。黄芳同志以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充分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