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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钓”惯偷

时间:  2019-09-04 10:26
智“钓”惯偷
 
口述/丁光全 撰写/吴劲松
 
夏某刑满释放,那天来派出所报到,拍着胸脯向我保证:一定金盆洗手、改过自新!
 
我对他说,不光要听他的话,关键还要看他的行动。
 
一天,夏某给我打来电话问:“听说,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在得到我的肯定回答后,夏某随即向我举报了一起盗窃案件的线索,并且再三说:“丁所长,你说有奖励的,说话可要算数呀。”我说:“只要查证属实,肯定说话算数。”
 
我们经过查证,夏某举报的案件情况的确属实。
 
时隔不久,我们在侦破一起价值2900元白酒被盗案件时,却意外地发现夏某又重操旧业,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夏某一边向我们举报线索,一边又干起了“老本行”,这是为什么?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夏某又打来了电话。
 
“丁所长,奖励的事可以兑现了吗?”此时,我正愁找不到他呢,赶忙连声说:“可以,可以!”
 
“我知道你很忙,你就用微信转给我吧,省得我又到派出所跑一趟。”夏某显得有些迫不及待。
 
“我们支出费用,要履行手续呢,还是你过来取吧。”我找了个十分恰当的理由回答他。果然,20分钟后,夏某兴冲冲地来到派出所。
 
“丁所长,我给你们提供的破案线索很准吧。”夏某一进门就眉飞色舞地说。
 
“你提供的线索是很准,但是,你只说了别人,把你自己漏掉了,不是吗?”我不紧不慢地说。
 
“哪里的话,丁所长,你一定是搞错了。”夏某话语间显得很没底气,眼睛只顾直勾勾地盯着门口的两名民警。
 
“你不久前不是到别人家里弄了几瓶酒喝吗?这么快就忘啦!”我直奔主题,点了夏某的“死穴”。
 
夏某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当即被两名民警戴上了手铐。在审讯中,夏某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入室盗窃的作案事实。
 
今年42岁的夏某是个“七进宫”的惯偷。2017年,他因连续盗窃作案18起被判刑,2018年12月刑满释放。他既是当地的“名人”,也是派出所的“常客”。刑满释放后,夏某由于好吃懒做,便打起了“如意算盘”。于是,他一方面向警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以期获得一定的举报奖励;另一方面,想以此跟派出所套近乎、“攀”上关系,为自己再次作案打掩护。
 
一心想着举报奖励的夏某没有料到,他的雕虫小技很快就被我们识破了。我们将计就计,巧妙地将他“钓”到派出所,直接来了个“瓮中捉鳖”。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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