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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最需“暖意”的法官

时间:  2018-10-31 13:05
群众最需“暖意”的法官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洪泉寿
 
当事人询问案件情况,最怕法官僵硬地答复什么?估计大部分人都怕得到:“我知道了,你回去等消息吧!”的答复。在他们看来,“我知道了,你回去等消息吧!”内容模糊,答非所问,且又缺乏诚意。
 
确实,认真回答当事人疑问是法官的职责,如果法官答复含糊其辞,当事人怎能不疑惑,又如何信服司法裁判?
 
古人说,“修身处世,一诚之外更无余事”。其实,法官待人处事又何尝不是如此?平日里,面对当事人的倾诉,总不能无动于衷,当感同身受,进而安抚其情绪;处理当事人的申请,总不能拖拉扯皮,总要笑脸相迎,和蔼可亲,表示依法办理;答复当事人的疑问,首先需要了解来龙去脉,还需细致耐心,条理清晰,简明易懂,情理法相容;尤其在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或当面批评时,不但要仪态端庄,处置得当,还要坚持依法裁判。当中的“诚”,绝非一句“我知道了,你回去等消息吧!”那么简单,那么轻而易举地脱口而出。是以,“诚”生发出“暖意”,溶解了隔阂、猜测、误会,将法官与当事人的“心”连在一起。
 
事实上,当事人是否信法守法,最先看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案件是否得到公正裁判。但距离上的“亲近”,并不意味着心理上的绝对“信服”。只有在心理上产生同频共振,在情理法上取得共鸣,且在感情上带有“温度”,当事人感受得到、心里会意、舒舒服服时,才会有畅快顺达的认同结果。这种结果,归因于法官平时的品质涵养,对职责的担当,对当事人怀有深厚的感情。就此而言,“我知道了,你回去等消息吧!”式的法官当不得,要让当事人满意,应带着“暖意”当法官。
 
暖,是温暖、暖和,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当一名“暖意”的法官,并非主要在言行举止上让人倍感亲切,而是内心里“情为民所系”,能够与当事人进行掏心窝子式的交流。毕竟,“心”的交流是这个时代的需求,也是法官获取当事人信任的基础。因为,只有“走心”,才能跨越鸿沟;只有“暖意”,才能俘获人心,才能让法官与当事人关系更加融洽。今天,践行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需要更多法官用“交心”的“暖意”去体味当事人遭遇的痛楚和不幸,并用司法正义之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真诚是“暖意”的基础,有了真诚,“暖意”才细致入微、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同样,带着“暖意”当法官,首先要对当事人深怀敬意。而不把当事人当“客”待,这将获得将心比心的效果:越对当事人言行亲和,当事人就越认可你,就会相信你所做的一切都公平正端;越把当事人的话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当事人就会把你当自己人,就会积极主动配合你将纠纷处理好。有“头顶星空、心中律令”的坚守,自然会脚踏实地,精耕细作;有“人民法官,群众一员”的自觉,自然会待人如己。
 
古训云:“诚以待人,无物不格。”法官掌持法律裁断是非,惩恶扬善恢复和谐,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妨先从面对当事人时心怀“暖意”开始。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10/26/content_144896.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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