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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优良的作风成为人民法官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时间:  2017-09-11 11:21
让优良的作风成为人民法官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缪蒂生 
 
自古以来,崇尚高风亮节,鄙视歪风邪气,一直是中华民族最核心的道德价值准则之一。孔子在《论语》中关于作风的论述很多,比如“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说的是学风;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说的是领导作风。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说的是家风。明代高启的“土物既繁雄,民风亦和平”, 说的是民风;宋代程颢的“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将作风建设和选贤任能并列起来,上升到治国之本的高度。“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干警加强作风建设,保证将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作风的党,也是一贯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的党。从建党之初起,我们党就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要“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党在革命战争血与火的考验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正是依靠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我党才取得执政地位。在中国革命胜利的前夜,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站在保持长期执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高度,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作风。这段期间,中国共产党经受住了国际国内各种严峻的考验,回击了各种敌对势力的种种挑战,带领人民创造了新的时代伟业,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在新的形势下,又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核心是不断改进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与时俱进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
 
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之下进行。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广大法官必须充分认识到,执政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发展。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良好的作风来体现,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要靠良好的作风来保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良好的作风来实现。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所处的环境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复杂,人民法官所担负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重大。复杂的环境可以历练意志,开拓思维,锻造过硬的法官队伍,成就人民司法新的业绩,但也可能会使法官队伍中的某些意志薄弱者经不起考验、滋长不良作风乃至产生腐败现象。作风建设是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抓住了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在人民法院推进党的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抓住了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关键,也就抓住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官形象的根本。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广大法院干警既具有司法本色,又带有时代特征。多年来,广大法院干警埋头苦干、为民司法、公正办案、联系群众、弘扬法治,形成培育了“依法、公正、廉洁、奉献”的人民法院精神,并坚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法院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廉洁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的成绩。广大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一线的广大党员法官无怨无悔,在长期艰苦而又光荣的工作中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后“一公里”问题,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典型人物和模范事迹。他们用鲜活的人生实践不断谱写着人民法院事业新篇章。
 
今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又提出新的要求。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的方向。人民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加强法院干警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法院广大干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对于完成司法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法院干警队伍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思想作风上,少数法官仍对政治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不够重视,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持续改造,大局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二是在学风上,一些法官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认为学习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是形式主义,把学习当作负担,采取实用主义和应付交差的态度,少数法官很少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活动。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少数法官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意识,思想上因循守旧,不向上、不求精、不创新,得过且过,不深入思考问题,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遇到疑难案件久拖不决,遇到新问题束之高阁。四是在领导作风上,少数法院的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作风飘浮、高高在上,不了解干警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不关心、不解决实际问题,不注意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有的缺乏领导艺术,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五是在生活作风上,有的法官淡忘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能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追求消极生活方式。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任其发展蔓延,法院领导就无法带领广大干警克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更无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着力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法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法院干警的作风建设,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用良好的作风推动司法改革和法院工作不断发展。
 
(一)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各级法院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根本,摆在首位,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思想防线。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源、守为政之本;要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强化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忠诚司法事业。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良好的司法生态土壤。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人格修养。目前,有的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在工作中固步自封,政治性、大局性、改革性不强。要改变这种状态,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我们要切实树立起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三种修养”:一是终生学习的修养。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时代发展的节拍,挤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学多一点,学深一点,学系统一点,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拓宽视野,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二是谦虚为人的修养。就是要踏实、虚心。虚心向人民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公正廉洁司法的思路、促进办好案件的措施和领导法院工作的本领。三是善于吃苦的修养。案件的公正判决来源于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来自于对法律的准确把握,来自于对人民的责任感,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劳动。这就告诫我们,学习要专心致志,不可马马虎虎,不能“葫芦僧办葫芦案”,善于吃苦攻坚克难。法院领导要带头,“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法院领导都应以此来勉励自己,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带头办案,刻苦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多作贡献。
 
(三) 要求真务实,踏踏实实做事。做工作要讲究实效,办案更要如此,不能久拖不决,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司法责任。有的法官却没有这个紧迫感和责任感,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时限,查证事实蜻蜓点水,不深入、不细致,作风漂浮;有的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不感兴趣,对群众申诉上访不能倾听,敷衍了事;有的与同事相处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党和人民,而是为了自己和小团体、小山头的利益,对自己有好处的就干,没有好处的就推。因此,必须把求真务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一要真抓实干。就是要掌实情、讲公正、守法律、求实效,而不是应付差事、应付群众、应付法律,搞形式、走过场。二要开拓创新。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不仅要有法律思维,还要有辩证思维、社会思维、历史思维,从政治、法律、社会效果出发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难案,从人民司法实际出发,不断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方式,促进人民司法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三要强化担当意识。领导就意味着责任。法院领导就是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把握客观形势的要求,做破解难题的高手、勇于开拓的强手、善办难案的能手。
 
三、增强责任意识,培养法官良好素养
 
忠诚履责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只有人人都心系法院、充满责任感,才能凝聚最广泛的共识和力量,推动法院事业蓬勃发展,各项工作才能取得突出成就。面对繁重艰巨的审判任务,广大法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踏踏实实做实事,兢兢业业干工作,积极主动承担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职责。在员额制改革实施后,更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岗位意识,不能满足于案件办完了、没出大的纰漏,而是要高标准、严要求,精雕细刻、严谨细致办理每一起案件,争取多出经典案例,争创一流审判水平。各级法院领导和各庭处室负责人,在认真负责干好工作的基础上,更要比别人多一份责任心,直面法院工作的难题短板,不躲不绕不拖,以舍我其谁的勇气,敢于碰硬,敢作敢为,敢于负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有序推进。
 
(一)要增强团结,做到积极向上。团结就是力量。对法院的发展来讲,团结就是生命;对一个法院领导班子来讲,团结就是形象;对法院领导干部来讲,团结既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本领。搞不好团结的班子,不是一个好班子;搞不好团结的法官,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法院干警,特别是法院的领导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大局出发,维护领导班子和审判团队的团结,求大同、存小异、谋发展,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互相交流,工作互相支持;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人民法院是一个整体,每一个法官都是一分子,老百姓对法院评价高,每一个法官才感到荣耀。因此,人民法院上下要团结一心,共谋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一岗位,历史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法院再创新辉煌贡献力量。
 
(二)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各级法院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认真梳理解决宗旨意识淡化、官僚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生硬,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松、推诿扯皮,拖延办案,消极执行等问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要大力推进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 “一站式”服务,广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视频接访等便民措施,建立针对劳动争议、追索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法院领导还要坚持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见。
 
(三)要厉行勤俭,坚决反对奢侈浪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院的工作条件、审判环境、基础建设等也有了很大改善。这既是党中央对人民司法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一代代法院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更要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但目前仍有一些不良行为,如执行“八项规定”不严,公务接待超标准等,这些都会损害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必须在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法院的领导一定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反对奢侈浪费,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要培养良好生活情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作为人民法官,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并把正派体现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法院领导干部来讲,一要讲操守,重品行。要提高法官的品行,讲究人格魅力,用品德、智慧、知识、才能、成就等人格因素形成自身的良好形象和感召力量,用人格力量凝聚人心,促进发展。二要慎交友,慎爱好。法官要慎其所好,对于有损法院法官形象、影响秉公用权的爱好,必须坚决抵制和戒除。对文雅的爱好,不能张扬,谨防别有用心之人投其所好,做到有节制,有“底线”。要净化社交圈,交友不搞江湖义气,不合庸俗之风。三要时刻严自律,重慎独。在独立办案的时候,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道德规范。在“八小时”工作之外,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要用理智驾驭感情,用党性约束行为。要耐得住清静,耐得住寂寞,守好防微杜渐、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防线,不贪钱财、不迷酒色的道德防线,依法办事、不违纪违法的法纪防线。时刻严于律己,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7/05/content_127385.htm?div=-1)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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