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奎山)近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连续调处多起民商事一审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多种案件类型,结案标的金额达8122.85万元。
武威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武威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被告合同违约为由要求立即退还种子款22万元,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500万元。
案件主审法官通过约谈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已经持续了多年的合作关系,现因一次合同未能如约履行打起了官司。于是,主审法官在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双方认可原告虽存在一定损失,但并不是不可挽回,在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后,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最终双方矛盾有效化解,并继续了来之不易的合作友情。
原告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分行诉被告天祝某有限公司、甘肃某有限公司、王某某、杨某、许某、四川某有限公司等6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民二庭主审法官在阅看证据材料、听取被告的答辩意见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后,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对借还款数额及利息、担保责任、抵押物优先受偿等基本事实的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使原告的合法利益得到了维护,又让各被告心甘情愿地承担了还款义务,明确了担保责任,缓解了被告还款压力,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近年来,在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升高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作为我国民事诉诉中的一项优势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武威中院民二庭担负着全市经济类合同纠纷一审案件的审判任务,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构建“调判结合,以审前调解为主、随即调解为辅”的调解新机制,针对个案具体情况,找准案件的争议点、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矛盾转化的交叉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其诉请,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强化司法便民、注重民事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武威中院民二庭全体法官秉持的宗旨,他们用真心、耐心、细心诠释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忠诚与担当。(武威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