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武威市天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郭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二审法庭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通过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法庭当庭认证,使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最终法庭认定上诉人郭某某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上诉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
该案公开审理时,郭某某亲属、乡邻及当地群众70余人参加了旁听,又一次提醒民众,一旦涉毒,害己、害人、害家、害国,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健康生活。
2016年以来,武威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禁毒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12件,判处各类毒品犯罪分子115人,依法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
当前,武威市面临的禁毒工作形势和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武威中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禁毒工作精神,深刻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毫不动摇地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武威市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做出新贡献。(武威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