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国华)近日,武威市民勤县法院调结一起因玉米制种引发的车辆扣押纠纷案。
2016年,王某与石某达成制种合同事宜,由石某为王某种植制种玉米10亩,在石某确保亩产量的情况下,石某向王某交付制种种子,王某向石某每亩地给付报酬2000元。当年10月13日,王某派人到石某处收购种子,因王某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向石某支付制种玉米款,石某将王某收购玉米的车辆扣押。
王某以财物返还纠纷为由诉诸法院,经法院工作人员向石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扣押车辆的后果,同时对王某以未能按时给付制种款进行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庭向石某给付了制种玉米款,石某返还了王某车辆。(武威市民勤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