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中文)本系同班同学,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且婚后感情较好。只因男方生意赔钱后变得消沉,长时间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导致夫妻勾通减少,女方失望之余于2015年1月将离婚状递到武威市民勤县法院,经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时隔六个月之后,女方作为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办案人员分析认为本案虽系第二次起诉离婚,但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关系现状、离婚原因等综合分析,应该有和好的可能。于是他们先找来被告耐心地给他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鼓励他振作起来,乐观地对待人生,正确处理夫妻的矛盾。
在办案人员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原告表示愿振作起来,全力配合法庭做原告的工作。之后办案人员又找来原告,由一名女法官和她拉起了家常。谈到家庭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学习的影响,又谈起他们自由恋爱的经过,原告泪流满面,称她并不是真心想要离婚,而是被告伤透了她的心。
办案人员适时安排被告真诚地向原告承认错误,请求她原谅并表示决心重新开始创业。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原告破涕为笑,表示愿意和好。(武威市民勤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