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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民勤县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历时18年的官司

时间:  2013-11-24 11:43

本网讯(通讯员 范述全)原告王某,武威市民勤县泉山镇农民,今年70岁,年老多病,老人家有一件久久不能放下的烦心事,就是18年前,他卖给被告西渠镇卢某的购销黄河蜜瓜款虽经多次催要执行,至今还是没有完全了结,尚有一万多元的欠款。多年讨债历程让王某有了极大的心理负担和生活阴影,已不抱太大希望,可近期在民勤县法院执行庭法官的努力下,事情有了新的转机。

1994年8月15日,经王某与卢某协商,签订了购销黄河蜜瓜的合同,双方商定货到付款。8月17日,王某在武南火车站将31230公斤黄河蜜瓜交给卢某,商定单价每公斤0.68元。待瓜装上火车后,卢某借故逃避,不予付款。后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民勤县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要求被告卢某给付原告王某瓜款及其他费用共计25840.4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1697元。卢某在1994年前后,因做生意所欠债务较多,举家搬出了民勤。1997年12月,卢某给付王某案款17088元。之后,虽经法院多次执行,但卢某分文未给。2011年10月,王某多方打听,得知卢某在内蒙古阿拉善右旗。王某几番上门讨要欠款,均无果而返。

今年3月,王某来到法院,将卢某的电话告知了执行法官,希望法院能做通卢某的工作,帮他要回余款。执行法官也尽其所能和卢某通了近20次电话,起初卢某称困难很大,无力偿还,后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卢某答应和王某协商解决。5月8日,经执行法官耐心说服将他们约到民勤法院,反复协商,双方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卢某当场给付王某案款4000元,其余款项放弃。

至此,一场长达18年的讨债历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根治了老人家多年的一块心病。(武威市民勤县法院供稿)

来源:甘肃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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