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枪及猎杀、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马鹿被武威市天祝县法院判刑。
记者从天祝县祁连林场获悉,今年1月11日,张掖市肃南县牧民祁某邀武威市凉州区于某、许某上山打猎。祁某用其携带的枪支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鹿两只,3人将猎杀的马鹿分解装袋。然后,祁某打电话召集肃南县牧民祁某龙、鲁某,并由鲁某驾驶皮卡车拉运被猎杀的两只马鹿。5人在将猎杀的马鹿运往武威途中,被护林站执法人员查获。经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鉴定,两只马鹿价值人民币50100元。另查明,祁某将上世纪80年代在原肃南县华尖公社宁昌村当民兵时配发的制式手动步枪一支未予上交,该枪支具有杀伤力,系制式手动步枪。
法院一审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私藏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祁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于某、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祁某龙、鲁某拘役六个月。 (张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