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们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11月14日,从武威市民勤县法院执行局领到10.5万元工钱时,四川仁寿县在武农民工周某、姚某、程某深表谢意。
2013年8月,周某带着姚某、程某等人来到甘肃民勤县汤某的建筑工地打工。汤某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余某,余某又将其转包给了代某,代某便雇佣周某等为其施工。2013年11月14日,周某、姚某、程某3人与代某结算了工钱,并出具了欠条,汤某签名担保。后代某逃离工地,不知去向,周某等人的工钱一下子没了着落,周某等3人分别把汤某告到了民勤县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汤某没有履行约定给付义务,周某等3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天立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当天通过银行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其银行存款53449元依法予以冻结,并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同时,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汤某讲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讲述外来打工人员生活的不易,同时明确告诉汤某:如果汤某有能力履行而逾期履行,法院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等手段促其尽快履行。11月14日,汤某分别和周某、姚某、程某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周某等3人终于如数拿到了10.5万元劳务费。(范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