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因日常家庭琐事,身为人子的郭某竟持械残杀生父。10月1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杀父逆子郭某被武威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38岁的郭某系武威市凉州区人。因郭某好吃懒做,为此其父多次劝说他。郭某遂对其父怀恨在心,2013年12月10日19时许,郭某购买作案用的手套后,于次日凌晨1时许,持三棱铸铁棒、螺纹钢筋棒等到其父独居的磨坊卧室内。进屋后,郭某右手拿的三棱铸铁棒朝其父头顶使劲打了一棒后,又持该屋内的板斧及菜刀将其父头颅砍下抛弃在磨坊北侧煤场。杀父后,郭某返回家中。凌晨2时许,郭某骑着家里的摩托车逃跑。2013年12月12日郭某被抓获。
经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郭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疾病发作期,应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法院一审做出上述判决。(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