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对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盗掘古墓葬,合同诈骗,抢劫等罪的12名罪犯依法集中公开进行了一审宣判。
其中,自今年3月以来,吴某某在武威市凉州区租用出租房、冷库,大量收购、储存未经检疫甚至腐败变质的牛羊肉及副产品,销往外地非法牟利。今年7月27日上午10时许,吴某某将储存在凉州区二环东路东盛冷库内未经检疫的牛羊肉及副产品9286.5公斤,装入冷藏车准备销往郑州时,被公安、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当日中午12时许,执法人员又在吴某某的租住房内查获未经检疫的牛羊肉产品246.5公斤,共计查获牛羊肉及副产品9530公斤,总价值达人民币225340元。经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鉴定,该牛羊肉产品已腐败变质,为检疫不合格牛羊产品。此外,执法人员还查明,2012年12月16日,吴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4万元。
吴某某无视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节严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吴某某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据此,凉州区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9万元。(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