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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头雁”效应,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

时间:  2020-09-01 18:23

2020年8月28日上午,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牛文忠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某平涉嫌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案。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晋骁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8月3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平与被害人许某某等人应邀至甘肃省民勤县东湖镇西辰村九社蜂场聚餐。15时许,许某某因和他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孙某平父亲劝说时,许某某持钥匙串将孙某平父亲头部殴打致伤。被告人孙某平开车送其父去医院包扎治疗时,许某某站在车辆左前方进行言语挑衅,孙某平遂开车将许某某撞倒在车底,许某某被在场人员抬出后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颈椎骨折、脊髓损伤、高位截瘫、肺挫伤、胸腔积液、腰椎横突骨折、胸骨骨折、胸椎骨折、肋骨骨折,于2019年9月15日经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许某某系生前遭受巨大钝性外力(如车辆碰撞、碾压等)作用造成颈椎粉碎性骨折,颈髓完全离断,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该案案情重大,人命关天。庭审前,审判长牛文忠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对合议庭成员分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审理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周密安排,为该案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庭审中,牛文忠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罪处刑、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引导控辩双方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庭审过程重点突出、规范高效,张弛有度、秩序井然,全面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要求,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还对附带民事诉讼合并进行了审理和调解,整个庭审持续约三小时。
 


 

近年来,武威中院着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院庭长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又为广大员额法官营造了多办案、快办案、办精品案的浓厚氛围,对提升整体审判质效起到了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今年以来,武威中院院庭长已办理各类案件1008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37.8%。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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