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民法典职责使命。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全过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用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融入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中,不断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要认真谋划部署,有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要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突出政治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培训质效。要加强对民法典新增制度、重大修订内容的学习,掌握条文新旧变化,将学习民法典条文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等形式,切实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通知要求,要加强审判指导,确保民法典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要抓紧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做好新旧法律衔接适用。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办案指导文件、会议纪要、参阅案例等全面清理工作,确保与民法典精神、规定保持一致。各级法院要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2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