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罪案立案
时间: 2020-02-29 09:02
2月27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对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快速立案。本案系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武威涉疫情防控而被提起公诉的首例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1月30日17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从天祝县哈溪镇方向步行通过凉州区张义镇黄哈路西出口疫情检测点时,拒绝工作人员依规定对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测量体温,强行通过该卡口。现场执勤检疫人员和凉州区公安局民警进行制止时,张某某拒不配合,并与执勤民警发生撕扯,被执勤民警控制并带入路边隔离室。在隔离室内,张某某仍不配合民警执法,并与民警发生争执,期间,将一民警右手背咬伤。经鉴定,该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张某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立案后,凉州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