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因近年以来工作成绩突出,武威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
多年来,武威市法院刑一庭坚持“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恪守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放火等严重暴力性、侵财性犯罪案件,有力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件办理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强化合议庭职能和审判长及主办人职责,严把“立案审查关、证据核查关、定罪量刑关、法律释明关”四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确保把每一件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彰显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三年来,武威市法院刑一庭所有上诉和报核的案件无一件改判、发还,所有二审案件无一件申诉、上访和再审,多年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超期羁押,准确率100%。刑事一审案件当庭宣判率30%,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来,武威市法院刑一庭所审理的死刑案件,省高院复核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率100%,居全省首位。连续多次被评为省、市青少年维权岗先进集体和本院先进集体,有20名干警被全国、省、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和办案能手、先进个人。
武威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出色的审判业绩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成为全市法院的排头兵和一面旗帜。(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