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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明理 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时间:  2019-12-18 11:20
近日,公益诉讼起诉人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古浪县土门镇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凉州区法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归口集中办理以来受理的第二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受理后,凉州区法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告主体资格,涉案行政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详细查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审判长综合合议庭评议意见后结合案情当庭释法明理,强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价值就是着眼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被告古浪县土门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当庭表示确实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保证以后要依法、正确、全面履行职责。合议庭为保护环境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庭宣判对被告古浪县土门镇人民政府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进行了确认,依法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庭审生动、直观,审判以案释法,全面展示了行政公益诉讼全过程,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和教育作用;当庭宣判行政机关败诉,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这是凉州区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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