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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法院成功调处一起长达20年的土地纠纷

时间:  2019-11-22 10:40
近年来,随着农民群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因农村土地流转而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办案法官坚持“勤跑腿”“多动嘴”“重调解”的办案理念,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邀请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和村组负责人参与调解,便民利民解决各类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更直接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在凉州区柏树镇下五畦村四组,一件困扰了该组3户人20年的土地纠纷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马生某系凉州区柏树镇下五畦村四组村民。1999年,马生某举家前往新疆打工,其承包地经该组时任组长交由马金某代耕。在耕种的过程中,马金某将一部分代耕承包地与他人进行了互换,他人在互换取得的代耕承包地上修建了养殖棚及一些临时设施等。马金某在其余代耕承包地上栽植了核桃树并成树挂果多年。2019年,因修建黄金大道,五畦村四组的部分土地被征用。远在新疆打工的马生某得知后,向柏树镇下五畦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及马金某等提出要求返还耕种自己的承包地。马金某等以承包地系由村组承包给他们耕种为由不予退还。经村委会和柏树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马生某遂向凉州区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为了尽快调查清楚案情,和平人民法庭办案人员针对代耕承包地马金某已耕种多年且栽种了大量的核桃树,部分还与他人进行了互换的复杂情况,本着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的原则,邀请镇司法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田间地头,到争议土地进行现场勘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查看马生某的全部承包地块现状,反复给当事人讲解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因势利导进行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马生某所有,由马金某、马永某继续耕种。马生某若需自己直接耕种经营时,须提前一年向马金某、马永某提出。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武威中院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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