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高东奎)日前,武威市古浪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李红、马有信、顾万清等26人为古浪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古浪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由17名增至43名,首次超过在编法官人数(在编法官人数39人)。
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审判,落实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2005年3月,古浪县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报请县人大任命首届人民陪审员7名,至2009年任期届满前,首届人民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138件。2010年3月,古浪县法院再次提请县人大新任人民陪审员17名,扩大了陪审员数量。通过构建“三联四级”调解网络,加强培训指导,增拨办案补助经费,为其履职创造条件,鼓励其进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委托调解,推进调解与审判的对接,不断拓展陪审员的审判和服务职能。至2013年底,17名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718件,占应陪案件数的79.7%,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12件,经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360件。诉中参与调解案件1230件,调解成功率达43%。陪审制度即能克服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不足,又能发挥陪审员扎根基层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弥补了法官实践能力的不足,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和谐司法,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更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提升司法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古浪法院本次增选26名人民陪审员,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县人大的统一组织下,通过公告宣传、报名审查、组织考察等程序后提请任命的。通过增选古浪县法院的陪审员已达到43名,已首次超过该县法院法官人数。
43名陪审员中,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社区、村委会干部和居民村农民26人,乡镇干部8人,其他分别来自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退伍军人、进城务工等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新增的人民陪审员只有通过省、市法院的严格培训后才能履行陪审职责。(武威市古浪县法院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