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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男子杀害11岁孩童被判死刑 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时间:  2014-03-27 11:37

为了找寻妻子下落,武威市古浪县农民王涛(化名)发了疯,他打伤小舅子、砍伤丈母娘,杀死了亲戚家年仅11岁的孩子。案发后,武威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涛死刑,2014年3月25日,王涛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王涛生于1980年,是武威古浪的农民,2012年11月25日,在新疆打工的王涛回到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矛盾,相互争吵多次。11月28日,王涛突然接到儿子的电话:“爸爸,妈妈跑了。”王涛起初并不在意,以为妻子赌气回了娘家,11月30日,王涛等了两天也不见妻子回来,他这才相信妻子是真的跑了。王涛首先前往丈母娘家询问妻子的下落,可讨来的却是丈母娘和连襟贾某的一番数落。

王涛无功而返,看着躺在床上的儿子,心中气愤不已。想来想去,王涛认为丈母娘家肯定知道妻子的去向。12月12日中午,王涛拿着单刃刀来到丈母娘家,先将12岁的小舅子打倒在地,之后又砍翻了丈母娘。觉得仍不解气,竟跑到学校,杀害了连襟贾某年仅11岁的孩子。

武威市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沛洁)

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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