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人物

当前位置:主页 > 长安人物 >

全国模范检察官、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的故事

时间:  2018-02-11 11:41
刚柔并济传递司法温度
 
全国模范检察官、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的故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司法革命’,对我们司法工作者来说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了,司法办案不仅要实现公平正义,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模范检察官、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蔡林伸深有感触地说,公诉是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感受公平正义、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窗口,公诉检察官要做足庭前审查起诉的准备,展现法庭控诉犯罪的精彩,刚柔并济地传递司法的温度,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在蔡林伸看来,办理公诉案件,审查起诉至关重要,它不仅要求公诉检察官依法审查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而且要求仔细审查有无被遗漏的罪行、有无应当追究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因此,他审查每一起案件,就像戴着“放大镜”,不遗漏每一个细节。
 
2015年9月,蔡林伸作为主办检察官审查起诉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5名、票据700多份、税额近3000万元。他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一页一页地查阅卷宗,一份一份地审查证据,一笔一笔地做着记录,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算看完所有案卷材料。
  
随后,蔡林伸带着一些疑问分别提审犯罪嫌疑人,结果发现有2名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武威某商贸公司,是一家铁路系统下属的公有制企业,两人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与他人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公司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500多万元,所抵扣的税款全部归公司。
 
针对这一情节,蔡林伸深思熟虑后认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武威某商贸公司涉嫌单位犯罪,但公安机关并没有移送起诉。如果不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那将对两名责任人显失公平,他们或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只有同时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才能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也能减轻两名责任人的罪责。
 
为确保有罪的单位受到刑事追究,让负罪的个人得到公正刑罚,蔡林伸再次拿起案卷认真仔细地审查,确认公安机关遗漏了追究单位犯罪的情形。经同公安机关联系,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本案中不仅武威某商贸公司涉嫌单位犯罪,而且天祝某矿业公司也涉嫌单位犯罪,于是在向法院起诉时一并予以追诉。
 
此案一审开庭时,蔡林伸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有理有据地发表了5名被告人和两个被告单位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公诉意见,富有深情地阐释了追诉两个单位犯罪的前因后果,刚柔并济提出了对个人及单位犯罪的合理量刑建议,释放出公诉人应有的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也让在场的人感受到一种司法温度的存在。
 
最终,此案经武威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依法判处武威某商贸公司罚金200万元,分别判处两名责任人有期徒刑6年;判处天祝某矿业公司罚金20万元,分别判处两名责任人缓刑;另一名被告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20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只要拿捏好法律的尺度,就能彰显出司法的温度。”蔡林伸说,法律并非是冷冰的条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对民众,特别是对弱者的关怀。公诉检察官只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置于法理、人情和社会现实之中综合考量,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不难触摸到司法的温度。
 
2017年5月,蔡林伸对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提起公诉后,便走访案发地和部分受害人,了解更多鲜活的实情,做好出庭公诉的准备。期间,他发现不少受害人并不关心被告人李某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怎样的惩罚等问题,他们最为关心的是骗他们的钱、欠他们的钱能否追回的问题。
 
“受害人的关心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们在公诉中还能做什么呢?”蔡林伸联想到法院执行难、农民工讨薪难等社会热点话题,与随行的同事展开讨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控制着两个公司,而其犯罪行为都是通过公司实施的,可否将公司列为单位被告一并追诉?
 
有了这一思路,蔡林伸他们回去后,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研究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结果发现李某控制的两个公司均涉嫌单位犯罪。蔡林伸积极同法院沟通,及时提交了《追加起诉决定书》,将两个公司分别按照各自涉嫌的罪名追加为单位被告,建议法院合并审理。
 
蔡林伸说,此案涉嫌合同诈骗金额2.7亿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1200余万元、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涉及的受害人也很多,希望通过追诉单位的刑事责任,能为受害人追回损失加上一道“司法保险锁”,能让受害人难以平衡的心理有些许的平复。
 
2017年8月,此案在武威中院开庭审理,做足功课的蔡林伸出庭支持公诉,并慷慨陈词地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面对被告人推脱罪责的种种说辞,他以逻辑严密的证据予以控诉;面对辩护人对证据合法性的质疑及减轻被告人处罚的辩解,他用足以认定的事实和说理充分的法条予以驳斥;面对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不认为单位犯罪的意见,他从情、理、法三方面予以回应,整个辩论过程犹如是一场唇枪舌战的辩论赛,给旁听者以美的感觉。
 
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结语
 
让真理在辩论中凸现,让犯罪在控诉中昭然。这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魅力之所在,也是蔡林伸从事公诉工作20年来孜孜不倦的追求。他说,法庭是揭露犯罪真面目、传递司法正能量的主要阵地,也是公诉人展现自己公正司法能力的重要舞台。但是,公诉人要在庭上有精彩的表现,必须在庭前做足充分的准备。
 
近年来,蔡林伸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全市公诉队伍的建设、新人的培养和“传帮带”之中,着力在让群众从每一起公诉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上下功夫,以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目前,全市公诉战线已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1名、“全省未检业务标兵”1名。
来源:民勤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彩霞)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