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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铁检院“四要求”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  2015-05-13 13:02
近日,按照兰铁检察分院《关于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和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武威铁检院对2012年至2014年要求办理的6类案件情况进行了重点评查,针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业务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了案件评查工作情况,并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讨论,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办案人员积极发言,从思想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认真分析和查找造成不规范的原因。
    
本次评查采取以阅卷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流程环节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兰铁分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案逐卷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发现:部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审查报告审批表》未入卷,《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卷中缺少必要的材料和部分材料重复入卷,缺少信访风险评估表;纸制案卷材料与电子案卷材料时间不统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为落实整改情况,就进一步加强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案件质量,武威铁检院主管副检察长李孟勋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各部门负责人要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来抓,自觉提高思想认识。
 
二要把确保案件质量的理念始终贯穿于平时的办案中。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杜绝,对于整改方案,要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三要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规范司法行为的积极作用。案管部门要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盯紧办案流程,强化动态监控,针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切实有效地防止不规范问题发生。
 
四要认真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案管部门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风险评估预警的功能应用,对业务部门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把控和定期巡查。办案部门要通过事前制作《风险评估预警方案》,事后填写《风险评估预警表》等方式,落实好办案安全。(毛红梅)
 
 
来源:检察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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