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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检察院四措施贯彻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检委会工作座谈会

时间:  2014-11-10 10:46

近日,武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该市检察院研究室对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检委会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武威检察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这次会议是省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近年来针对研究室工作召开的一次规模较大、规格较高的专门会议,会议精神非常重要,工作要求十分具体。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委会工作的价值取向,深化了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委会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强化了工作措施。各区、县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通过省检察院专线网原汁原味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学习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二是深入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本年度工作即将结束,武威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委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分析、掌握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委会工作情况,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超前谋划工作措施,为下一步工作研究奠定基础。

三是转变观念,全面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树立正确的研究导向,坚持以检察实务和案例研究为主,加强工作调研,重点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在理论研究的实用性、新颖性、前瞻性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落实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研究能力。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探索市、区县院联合调研机制,提高调研质量,积极向有关论坛和刊物推荐质量较高的文章,提高采用率,减少“斥资买版面”等现象。

四是注重规范,进一步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按照检委会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检委会专职委员和检委会委员的组成结构,积极发挥专职委员对上会议题的审查、把关及对检委会工作的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实行检委会例会制度,最大化地改变“临时动议”现象。规范议事程序,健全检委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议题提请、材料分送、发言次序、表决以及检委会决议的督办等程序规定,同时,加大对基层院检委会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冯天然 李奇盛)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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