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好地与公安机关沟通信息,加强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与天祝县公安局共同建立了刑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与联席会议制度。
公安机关每月30日前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供本月刑事案件立案、破案、涉案人员处置等情况的通报,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刑事立案的情况,对公安机关执法进行监督,包括在刑事侦查中,监督公安机关证据来源的合法性、监督公安机关对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侦查措施的监督以及对漏罪漏犯的监督等。
检察机关也将对相关案件信息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使公安机关开展内部考核和检查。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明确县公安局法制室、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分别为双方信息互通责任部门,并指定专门的信息联络员;二是明确信息互通内容,包括综合数据、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名称、案件性质以及案件处理的结果及依据等;三是明确信息互通方式为书面通报和联席会议。书面通报每月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以随时互相通报;四是明确检察机关可以随时派员到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网上查询,核对相关案件信息。依托信息互通机制,天祝县检察院及时掌握了刑事案件的发案、立案和破案情况,更加有利于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梁兴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