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干预执法司法的“防火墙”!一批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被处理
时间: 2021-06-05 09:47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各地政法机关深纠违反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成为向顽瘴痼疾动刀亮剑的“重头戏”之一。
发生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托关系、打招呼、走后门现象,极易滋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司法公信力损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此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部门在2015年先后出台三个规定,防止来自方方面面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但近年来仍有一些政法干警罔顾规定,对插手过问案件的人不记录、不报告,甚至甘于被围猎,堕入腐败深渊。
“落实‘三个规定’、整治顽瘴痼疾需要‘条块协同’,既要明确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压实条线的指导责任。”全国教育整顿办表示,目前公检法司各系统正在将重点放在加强对顽瘴痼疾整治的业务指导、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上,全力解决各自条线的共性问题。
各地各条线如何拧紧“安全阀”,让“三个规定”成为队伍的“净化器”、干警的“护身符”?长安君带来详细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剖析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症结所在,研究整治举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目前,法院系统正在着力整治干警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的接触交往、干警亲属违规代理案件、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业等突出问题,一批有问题的相关人员受到处理。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过问干预案件信息专库已经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四级法院的记录报告平台的贯通。法院系统依托新平台厉行日常监督,对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不当交往信息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目前,省级法院已经消除了“零报告”情况。
——天津高院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针对领导干部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等21个问题,指导各区法院开展重点整治。
——湖南高院建立了三年来市县两级法院违纪违法干警记录台帐、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台帐,将政法干警、党政机关干部、律师等干预司法的内外部人员,纳入整治范围。
——江西高院升级了全省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引导群众有问题及时通过热线反映解决,以达到“热线比找人好用”“打官司不求人”的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扩大了记录报告主体和对象范围、延伸了记录报告事项内容、拓展了记录报告行为情形、缩短了记录报告报送时间。
今年1月,检察办案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强制填报系统上线。在全国“零报告”院清零的基础上,最高检专门派出3个工作组,赴6个省级院及所属市、县级院实地检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对下指导实效性不强、记录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指导,严肃提出整改要求,检察干警“逢问必录”的自觉初步形成。
——青海省检察院对2020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零报告”的5个基层院,逐一进行通报约谈。
——河南省检察院将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内容细化实化为10项具体任务、9项整治措施,明确整治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
——宁夏银川检察院将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入额、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如实记录报告的,记入廉政意见函。
——福建三明检察院聚焦“不敢填”的问题,组织编写《“三个规定”问答手册》,消除干警“怕得罪人”“怕担责任”等思想顾虑。
公安部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20项重点任务之一,并列入2020年度公安部部属局级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并将违反“三个规定”作为干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之一。
目前,公安部已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督察、巡视巡察、警务督察范畴,对民警插手经济纠纷、干预案件办理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加大了对违反“三个规定”单位和人员倒查问责力度,今年以来,一批违反“三个规定”的民警受到处理处分。
——北京市公安局印发《2020年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的通报》,警示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海南省公安厅成立由督察部门牵头,法制、信访等部门参与,纪检监察组配合的督导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各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部门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
——黑龙江大庆市公安局针对接处警、受立案、律师会见等薄弱环节,组织干警自查2019年以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行为,层层签字背书。
——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利用180个点位的LED视频大屏“播客联盟”,强化“三个规定”宣传教育,扩大宣传影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部出台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举措分工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同时,部署各地建立了强制填报、内容直报、定期通报等制度,完善追责保护、线索收集、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培训2.7万余场次,印发学习资料17.3万余份,编发学习读本200多种,形成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强大声势。
——广东省各监狱通过组织座谈会、与法检机关召开三方联席会议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并公开整治内容。
——江苏监狱系统为省监狱局机关及全省监狱办公电话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彩铃,在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系列宣传图文,加强社会面宣传和引导工作。
——江西新余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签署《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的正负面清单》,围绕公开交往、协会交流、遵守审判程序、相互支持监督等4个方面制定14项正面清单与15项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