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武威市古浪县法院制定实施了《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各类案件的一审、再审、重审判决书、执行案件中的执行异议、执行复议以及其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裁定书均应当通过省法院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公布,公开接受公众的查询、评论,并要求对公众及网民提出的意见和质疑及时予以回应。这是该县法院以司法公开,助推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的又一重大举措。
裁判文书是法院司法工作的最终“产品”,它全面反应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求以及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和作出裁判的理由,直接承载、传递、体现审判活动的公平和效率。它是衡量法院审判质量的重要标尺,又是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主要依据。古浪法院借助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覆盖面,将个案说理的受众从当事人扩展到社会公众和网络媒体。
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一方面可以让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媒体关注司法个案来感受司法工作的价值趋向。另一方面,人民法院通过网络积极回应公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质疑,可以加强人民法院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信赖和支持。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也将人民法院和法官工作推向了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关注的风口浪尖,这不仅要求办案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必须有严密的论证,论理上必须有难以辩驳的说服力,而且处理案件必须秉持善义、遵循公众普遍的共信和良知。这样的要求,对每一位法官的政治责任、职业操守、法律适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将促使法官努力提高业务能力,“迫使”法官自我加压,自觉向学习型、专家型法官转变,进一步打造法官的责任意识、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切实做到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武威市古浪县法院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