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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三个主体”责任 全力推动《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落地落实

时间:  2020-11-09 17:18

今年以来,武威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强化学习培训、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等举措,推动《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强化党委领导责任

高站位推动落实

 

深化学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自觉。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宣传方式举措,深刻领会内涵要义,形成了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高站统筹抓落实。市委高站位统筹,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领导责任,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委常委会17次听取研究平安武威、法治武威、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15次对政法工作作出批示,推动政法重点工作深入落实。

 

  
  

 

健全机制抓落实。市委不折不扣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赋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建立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为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为副主任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建立维护社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综治维稳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健全平安建设机制,成立平安武威建设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双组长”,形成纵横贯通、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强化平安考评,召开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推进会议,通报2019年度平安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表扬优秀等次县区和单位,兑现平安责任制考核奖。建立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武威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武威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出台《中共武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党委政法委主体责任

全方位统筹落实

 

健全党委政法委政治领导机制。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部署要求,出台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从组织架构上理顺了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地位,建立完善了政法委员议事制度,确立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今年以来,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议4次,听取政法委员述职1次;市委政法委向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6余次,向市委请示报告30余次;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230余次。4名班子成员分别列席市级政法单位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

 

建立政治轮训制度。出台《武威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试行)》,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把理想信念教育置于政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明确目标导向和主体责任,大力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典型示范和警示警醒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5月27日至31日举办全市新任政法委书记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10月29日至31日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推动全市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治轮训185期6300人次。  

 

  
  

 

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出台《武威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制度》,成立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政法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及时形成通报,建立问题台账,推动整改落实。

 

完善基层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把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有力抓手,坚决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根植到最基层。截至3月底,全市105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实现了100%专职配备。加强政法委员管理考核,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管理的意见》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赋予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合指挥、评先评优审核、基层干警使用建议、综治问责建议等职责,全力支持政法委员开展工作。下发《关于发放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津贴的通知》,全市105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政法工作津贴从任职次月起发放到位。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出台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协调组织、编制部门全面落实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工作,对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原则、功能定位、人员组成、基础设施、运行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核定人员编制205个,配备工作人员190人;101个乡镇(街道)、86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成并实体化运行。构建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会商研判制度,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细则》,总结推广“马有信调解工作法”,加大对征地拆迁、环保、医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以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613件,化解3584件,化解率99.2%。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出台《市委政法委协助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市委政法委与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机制。协调推进跨系统跨部门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建立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做到快速移送、同步上案、信息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通报查处政法机关公职人员违纪案件32件。完善案件评查机制,聘任32名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和11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结合“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出台《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实施办法(试行)》《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优劣质案件”评选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案件评查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评查案件486件,对评查中发现的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查处。

 

探索建立政法队伍协管机制。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关于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规定,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政法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为充分发挥协管职能打好基础。认真履行县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任前审核职责,及时对4名县区政法委书记任免提出审核意见。建立全市政法干部信息管理库,录入干警信息2866人。

 

建立政法宣传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平安武威、法治武威“大宣传”格局,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天马剑”“武威公安”等微信公众号大力推介我市平安法治建设重大活动。与市新闻传媒集团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在武威日报开办“讲好法治故事、建设平安武威”主题栏目,在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与法同行”栏目。先后组织开展“平安甘肃走进武威”“脱贫攻坚政法护航”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经验做法,武威“天马剑”“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政法媒体平台共编发各类宣传稿件1.6万余篇,阅读量达9300万余人次,营造了平安武威、法治武威的浓厚氛围。

 

强化政法单位具体责任

多措并举抓落实

 

深化学习提认识。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的通知》,推动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把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讲、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集中培训、巡回宣讲、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学深走实。

 

理顺机制抓保障。科学确定党委政法委工作职责边界,统筹推进综治、维稳、反防教工作职能调整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高效。完成基层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县区基层法院在原来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减少了33个,组建成34个新的内设机构;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0%,实现了机构“瘦身”、工作增效。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武威市森林公安局更名为武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同步完成全市森林公安转隶工作。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应工作职能,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健全市县两级法学会机构,理顺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治引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深化改革促发展。制定《武威市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提出85项改革任务271条具体贯彻措施,细化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有步骤推进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出台《武威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紧扣“六稳”“六保”工作,从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四个角度,出台30条具体措施,大力营造尊商、安商、护商、亲商良好法治环境。

 

从严治警树形象。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政法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履职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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