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以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为目标,采取“三强化”措施,认真贯彻“少捕慎捕”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有效降低了捕后轻刑率,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新年伊始,民勤县检察院侦监部门在总结2016年工作不足与差距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第79条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高检院关于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规定》、《省院关于“少捕慎捕”的相关规定》,近日又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道路交通法规,拓展了知识视野,提高了自身素质,为提高办案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沟通,统一标准。今年年初,侦监部门积极与公安、法院、公诉人员就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特定案件的定罪量刑工作深入进行沟通、联系,统一执法标准,最大限度的形成共识,减少意见分歧,更加准确把握此类事件审查逮捕的应用,将“宽严相济”、“少捕慎捕”刑事司法政策贯穿诉讼全过程。捕后轻刑率由去年同期的6.7%下降为2.4%。
三是强化效果,促进和谐。一直以来,民勤县检察院侦监部门认真贯彻“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对依法可捕可不捕的案件,积极试行捕前、诉前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缓解矛盾,减少对立面,2017年以来,在审查逮捕阶段促成和解10件10人;对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实行专人办理,树立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执法理念,截止目前不捕率为100%,并对轻微刑事案件启动轻刑快办机制,保证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17年第一季度不捕率由去年同期的11.8%,上升为34.1%。(许多文 罗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