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2016年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的通报》中获悉,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6月24日被天祝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处于公安机关捕后侦查阶段。天祝县检察院驻天祝县公安局看守所检察室在派驻检察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有不适合继续羁押的情形,依职权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无继续羁押必要。2016年8月22日,向天祝县公安局发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天祝县公安局采纳检察机关建议,于2016年8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近年来,武威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力度,紧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改革和新增业务要求,牢固树立“四个维护”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监管场所日常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通过落实被监管人诉讼权利告知、加强与办案机关沟通、拓展案件信息渠道、强化内部协作配合、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效率等一系列措施办法,依法办理了一大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项业务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条线考核中连续三年保持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