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宏金)近日,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首次适用轻刑快办机制,2日内办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2015年5月15日19时30分,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民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51公里600米处准备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该县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经审查,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条件,对照该县检察院制定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本案是该县检察院首次适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不仅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理批捕案件的效率,而且防止了涉检信访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