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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检察院强化五措施打破侦监工作瓶颈

时间:  2015-02-05 10:35
新刑诉法修改后,武威市检察院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强化五项有效措施,不断打破多种因素制约的瓶颈,提升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工作质量,侦监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条线考评中连续3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所在部门荣获集体三等功。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找准找实问题。针对基层检察院“两项监督”工作不规范,监督效果不佳,监督途径较窄,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开展深入细致地调研;在立案监督方面,通过召开法案研讨会、座谈交流会、公检联席会等形式,集思广益,研究制定解决立案监督案源缺乏的办法和对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通知》,从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注重监督方式等七个方面提出要求,为扎实有效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破解以往“两项监督”案件来源单一、手段滞后、案源匮乏等难题,大力推进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健全落实办法,完善配套规定,初步探索建立了“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与辖区律师事务所建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建立立案监督信息员机制;建立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督促机制”等四项机制。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拓展监督途径。采取“一访二查”工作法,完善工作制度拓展监督途径。一访,就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走访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了解各行政执法机关作行政处罚案件的总体情况和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情况;二查,就是及时调阅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审查,从中摸排线索并逐案登记;利用控申接待群众来访、走访乡镇、举报宣传周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强监督排查,广辟案源。
 
四是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监督实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召开联系会、协调会,引导侦查取证,避免出现疏漏,确保每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对监督办理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快查快结,防止案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久拖不决现象。通过捕诉衔接机制的有效发挥,确保立案监督、建议移送案件能诉得出,判得了。
 
五是严格监督程序,确保监督质量。严格遵守决策程序,确保“两项监督”规范准确适用。加强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工作,认真做好“两项监督”的备案审查,加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立案监督的案件的备案工作,对书面纠正违法的适用是否规范、立案监督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发现监督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
 
据悉,去年1月至今年9月,武威全市监督立案92人,超过2011年、2012年两年监督立案人数总和的61.4%;监督立案有罪判决55人,监督立案有罪判决率59.78%;书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案件102件,超过前两年建议移送案件总和的292.31%;监督撤案279件,超过前两年监督撤案人数总和的277.03%;纠正漏捕61人,超过前两年纠正漏捕人数总和的17.31%;书面纠正违法172件次,超过前两年书面纠正违法件次总和的265.96%。(田晓庆 何红亮)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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