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接待制度、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意识,畅通诉讼权益保障渠道,主动向律师提供服务和帮助。
一是加强硬件设施配套。在案管大厅设立相对独立的律师接待区、阅卷区、等候区,配有实时监控设备,提供电脑、扫描仪、复印机等业务办理必需品。
二是完善接待制度。与有关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管理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工作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注意事项》等制度,建立了职责明晰、程序规范、简明优化的工作制度,便于律师了解接待工作流程,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规范接待流程。细化律师接待工作,保障接待工作规范有序。一般刑事案件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核实其身份填写有关申请表,经签署后即可由承办人调取卷宗,律师即可在阅卷室进行阅卷、复印等工作。对于自侦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及时向侦查部门转达会见申请,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是否同意的意见和理由告知。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接待人员自觉遵守司法礼仪,文明规范、热情周到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实行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机制。主动提供复印、打印、延时和咨询服务,积极提供法律宣传、帮助。通过规范窗口接待,方便了群众诉求,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是畅通救济渠道。发现犯罪嫌疑人需要辩护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及时向侦监部门或公诉部门做出书面提醒,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发现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的,适时采用口头预警提示或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据悉,武威市县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运行两年来,在审查起诉阶段共接待律师申请阅卷119次,安排阅卷345册;接待律师申请会见16次,协调安排会见15次,不符合会见条件的1次及时予以说明理由;申请解除、变更强制措施4次,当事人申请查询149次,全部予以答复。从未发生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投诉或控告的情形,受到来院办案律师及代理人的一致好评。(张瑞良 何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