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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检察院“四举措”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时间:  2014-12-18 11:30

本网讯(通讯员 魏海军 张才祥)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透明度,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采取有力措施,成功实现了网上案件信息的公开。截止目前,已向互联网上传案件程序信息6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开法律文书4份。

一是进行网络配置,搭建数据交换平台。按照上级案件信息公开要求,在检察内网、互联网安装案件信息公开数据交换软件,进行后台配置和测试,确保了内、外网数据顺利转换。确定1名管理员专门负责公开法律文书的审核、公开案件信息数据的导出、辩护与代理预约信息数据的导入及公开法律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的具体事宜;

二是统一干警思想,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由于部分干警习惯传统的办案模式,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尚存为难情绪,院党组两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了省、市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内容,检察长刘应忠就县院落实好案件信息公开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统一全院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各科室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民勤县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科室在案件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的发布范围、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审批程序等。要求各业务部门加强与案管办、政工科的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定期督察通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案管办负责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察和通报,并确定专人对本院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备案,对于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而未公开、不应当公开而公开以及公开不规范的案件承办人先进行督促和提醒,对不按规定公开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全院进行通报并计入个人执法档案。同时广泛听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代理人等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健康推进。(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供稿)

来源:武威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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