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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及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划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所承担的责任内容、工作任务,以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初步构建了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应忠与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逐一进行工作约谈,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王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