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检察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双十条”规定精神,结合武威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督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一是各部门、各区县检察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双十条”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问题不力的。
二是武威市检察院及各区县检察院落实中央和省市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阻梗”,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三是武威市检察院及各区县检察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得力,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四是武威市检察院及各区县检察院自侦部门在查办和预防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惠农、交通运输、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不力的。
五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部门庸懒散拖,机关干部纪律涣散,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情找各种理由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六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整治方法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检查监督、查处问题、倒查追责、民主评议、严格考核的方法,着力解决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建章立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