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近期开展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自查自纠活动和案件评查工作。此次活动主要针对2013年度侦查监督部门的审查逮捕质量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主要包括批捕后作撤案、不起诉、判无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拘役、单处附加刑情况,不批捕经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的情况以及其他情形。
为确保自查自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县检察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就评审活动开展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评查人员充分认识案件评查分析工作对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重要意义,对可能为错捕、错不捕的所有案件和办案质量不高的犯罪案件,要逐案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要针对有代表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并按照要求对审查逮捕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综合分析,逐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保证办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评查活动首先由侦监部门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院里统一抽调人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抽查,质量考评,客观评价侦监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评查中不仅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定性的准确性、程序的规范性为评判标准,对案件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有无混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制作格式是否规范以及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评查,还对案件的细节进行评查,如卷宗是否整洁、材料涂抹和修改情况、页码是否编齐、法律文书制作是否严谨等。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强化了检察干警质量效益意识,促使侦监干警提高批捕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程序更加公正,法律文书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