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祝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辖区排水口存在污水排放导致流经水源遭受污染的情形,依法向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近期,天祝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南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下侧有一排水口外流黑色污水,并直接排入金强河造成污染。通过调查取证,该院依法向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责任部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中转站污水收集及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中转站下侧入河口排水管来水源头进行了倒追排查,最终确认某市场沿路雨水井篦口存在倾倒餐厨垃圾和洗衣洗菜废水情形,随后相关责任部门抽调人员在辖区内逐个走访查看雨水井篦口是否存在倾倒餐厨垃圾和洗衣洗菜废水情形,并安排专人采取了为期一周的明察暗访。之后,又针对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垃圾分类、市容市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宣传,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处理,确保县城雨污管网不混排,雨水排水管线无堵塞、无污染。
天祝县检察院通过以“小切口”监督为着力点,营造了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和行业规范共同治理的“大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