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推武威发展大局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出台办理涉疫情案件指导意见5个,发出检察建议10件。批捕涉疫犯罪6人、起诉6人。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批捕4人、起诉9人。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7人、起诉45人。209名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抒写武威检察在抗疫大战大考中的责任担当。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着力护航金融安全,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0人、起诉148人。严打洗钱犯罪,与公安机关、银监局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洗钱犯罪1件2人。持续助力脱贫攻坚,严惩扶贫领域犯罪,批捕65人,起诉373人。依法为28名涉案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9.4万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9人、起诉48人,监督立案8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9件、起诉5件,石羊河全国示范河湖建设圆满通过水利部验收,检察专项工作获评满分。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明确11条不批捕、5条不起诉情形,对民企从业人员不捕153人、不诉178人。与工商联共同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151名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助力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做强做优。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工商联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1人,提起公诉19人,提前介入调查28件。市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起诉2件9人。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6件。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助力武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交流发言。
扎实开展刑事检察
强化平安武威建设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统筹推进办案、打伞、断财、治理,介入侦查80件,批捕245人、起诉525人,批捕“保护伞”4人、起诉8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监督立案12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215人。依法对全省涉黑犯罪规模最大、涉及罪名最多的周前进等8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出庭支持公诉。办理的赵伟栋案获评全省政法机关十大优质案件之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513人、起诉1269人。突出打击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犯罪。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7人、起诉303人;批捕严重暴力犯罪58人、起诉110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174人、起诉324人;批捕黄赌毒犯罪79人、起诉78人。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要求,不批捕403人、不起诉396人,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35件次。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1名在押涉罪人员被变更相对轻缓强制措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9.34%,居全省前列。
用心做好民生检察
用情守护民生民利
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努力打造“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监督模式,立案21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1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建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责令林木滥伐者补植苗木4000余棵。积极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国有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5大领域专项监督,立案125件。古浪县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平安古浪建设考核指标,有力增强了检察监督刚性。推动明长城遗迹文物保护工作,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三大优质案件之一。
全面强化未成年司法保护
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突出惩治校园性侵、霸凌等违法犯罪活动,批捕55人、起诉74人。首次通过腾讯看点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市17万名师生、学生家长在线收看甘肃第一批支援湖北医疗队队员和心理咨询师授课。61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法治进校园”22场次,坚决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
畅通信、访、网、电、视频各个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0件次,化解信访积案22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坚持重大信访案件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83件。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理念,坚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控告申诉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交流发言。
注重强化弱势群体
司法保护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立案34件,纠正漏捕漏诉14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28件,监督撤案50件,提出刑事抗诉1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61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1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案件履职不当81件、减假暂不当56人、监外执行违法65人、脱漏管52人,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
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7件。突出精准监督,提请抗诉8件,提出抗诉5件,抗诉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严惩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的虚假诉讼,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
认真落实行政监督的本质是实质性化解的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0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河湖管护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三长”联合执法巡查,促进河湖管理依法行政。
提升检察管理和监督质效
高检院92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核综合排名全省检察机关第二。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检察干警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12次、培训6次。市院机关三个党支部分别确定“三严格一引领” “双向驱动” “四抓四提”支部工作法。市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样板党支部”。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严格落实联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制度,走访代表210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意见全部落实。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37条、程序性信息2562条,公开法律文书1336份。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200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0场次,组织公开听证124场。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为武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更加有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威建设。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突出问题,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司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更加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更加用心增进武威人民福祉
更加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更加扎实锻造德才兼备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