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精神,在于其存在灵魂,法之思想,贯之以治国理政。从秦朝商鞅变法始皇一统六国,到1954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宪法颁布,从古巴比伦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到我国《民法典》隆重颁布,可以看出,“法”的思想始终贯穿人类历史。
进入新时代,习总书记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开启崭新篇章。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我崇拜执法者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我敬仰法律机关不畏权势,刚正不阿的秉性,我钦佩法律机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精神,我赞美法律事业执法为民,稳安天下的执着。
行法治之力,从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体现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使命。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活动中,我们将某煤矿矿长孙某,长达25年的涉检信访积案,列入化解1号工程。该案时间跨度大,化解难度高,部分办案人员已经离世,无法厘清案件具体细节。我们充分理解孙某的苦衷与诉求,本着化解积案、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在分管领导带领下,我们一次次上门,一句句劝说,一点点化解,终于,孙某被我们的真诚所打动,向我院递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当我们把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他手中时,表示今后一定 “好好生活”,并当场写下感谢信,表达对党、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感激之情。至此,一起延续20多年的信访疑难积案,划上句号。
筑法治之基,在每一次服务群众中体现人文关怀。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理念。今年6月,我院收到案件,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起意盗窃一部手机。手机价值并不大,但这个小小的行为,或许需要她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她可能要面对缓刑处罚,无法外出务工,这对于她的家庭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从长远来说,有了案底,对她孩子的成长也会产生诸多不便。如果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我们会按照程序对本案提起公诉。但是,当我们了解到案情和嫌疑人基本生活情况后,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听证,最终对该案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这位母亲而言,向前推一把,或许就是万丈深渊,而悬崖勒马,给她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人生又会是另一番景象。该案件的办理,不仅秉持了谦抑、审慎、宽容、保护的司法理念,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法治之势,对每一隅社会维护中促进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不仅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大显身手,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血与火的战争岁月里,红军西路军遵照中央指示,西渡黄河,为打通援军通道,在河西走廊与敌军殊死搏斗,写下悲壮篇章。今年5月,我们得知西路军烈士陵园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我院及时立案审查,并向县文物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公益诉讼前监督检察建议。随后我们多次召开现场会,协助相关部门,对烈士陵园周边山体,制定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守护英烈安息之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青山有幸埋忠骨,法治无私守家国。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法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作为政法队伍工作者,更应该从自身出发,增强理想信念,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或许我们没有鲜花,但我们拥有比鲜花更为灿烂的笑容;或许我们没有掌声,但我们拥有比掌声更为热烈的情怀;又或许我们没有财富,但是我们拥有比金钱更加珍贵的、火一般燃烧的青春!
十里清风,万顷星河;百年圆梦,法治先行。让我们用青春铸造检察之魂,用热血谱写法治长歌,在平安武威建设之路上,以人民的名义,守护人民的正义,让这朗朗乾坤,风清气正,让这昭昭日月,海晏河清!(古浪县人民检察院 王金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