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获得感 ——我省检察机关打好检察组合拳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时间: 2020-08-04 17:4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就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明确表态。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敏于形势发展,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检察环节助力复工复产、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走深走实,交出了一份“干货”满满的检察答卷。
“没想到我的案子能到省检察院审查,结案后我一定守法经营,做好快递业务。”近日,杨彦岗(化名)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激动地说。因不具备向下继续加盟权,杨彦岗与陈某某等11人签订加盟合同,并收取加盟费41.8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一般表现为行为人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却虚构事实订立合同以骗取财物。”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表示,如果是为了经营,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则属于民事欺诈。经过第四检察部的同步审查,认为杨彦岗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在总结去年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面对“六稳”“六保”新形势,今年省检察院又联合省工商联制定了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明确20项具体任务,建立涉民企案件层报省院同步审查机制,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努力为民企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上半年,省检察院共审查涉民企刑事案件147件246人,改变下级院处理意见11件,变更强制措施5件6人,监督撤案1件1人。
同时,为及时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省检察院通过梳理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及扶持政策实施的堵点盲点,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汇编并下发《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法律法规选编》,为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提供指导。
“今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经济带来的冲击,我们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及时汇编并下发《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法律法规选编》。”白芙蓉表示,为提升涉疫情案件办理质效,该院通过出台意见和法律汇编等方式指导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并通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实际困难。
“感谢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企业终于能恢复生产了……”在肃南县检察院撤销案件宣告会上,袁新伟(化名)代表艺龙公司表达谢意。
据悉,艺龙公司因采矿损毁林地,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立案侦查,公司不得不暂时停业。肃南县检察院在收到企业反映的情况后,主动提前介入该案侦查,经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渉案区域被变更为林地艺龙公司并不知情,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目的,且法律规定非法毁坏林地达到10亩以上的才构成犯罪,该案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当日公安机关决定撤案,公司很快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一方面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一方面持续强化对涉民企案件的诉讼监督,及时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不应该立案乱立案等选择性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有序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白芙蓉表示。
2018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团伙通过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欺行霸市等危害民企发展的犯罪968人,起诉1582人;批捕侵犯民营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3050人、起诉4302人;批捕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845人,起诉1606人;决定逮捕涉民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20人、起诉75人;监督立案59件、撤案9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0件,解除违法冻结资金382万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刑事裁判及时启动纠错程序15件。
为有效贯彻落实最高检“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检察院制定了《办理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明确11类不批捕、5类不起诉情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凡是符合条件的,尽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一味从严”。2018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不捕351人、不诉421人、建议适用缓刑9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32件、速裁程序579件,大幅缩短办案周期,把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动真格、出实招,帮我们解决了困扰多时的问题。”前不久,甘肃汽车业商会代表对省检察院主动走访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做法表示感谢。
在去年走访企业过程中,省检察院了解到汽车销售企业临时牌照办理难的问题,经与工商联、交管局、车管所、汽车商会沟通协调,最终将办理临时牌照的模式简化为线上申请、后台审批、自行打印,大大方便了企业和消费者。
今年以来,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了解民营企业法治方面的新需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去年组织“千人进万企”活动基础上,又组织了2290名检察干警走进3034家商会和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收集问题线索240件,目前已办结94件,反馈企业80件。
“我们认真梳理了民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公司治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白芙蓉说,省检察院制定并印送了《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帮助民营企业查找、管控自身风险。在走访中,全省检察干警共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810件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打通服务民企“最后一公里”,省检察院专门开发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信息平台”,已于今年7月10日正式启动运行。该平台入口设在省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共设置了法治宣传和涉企线索问题反馈两大板块,实行统一收件、分级负责、依责转办、按责答复、及时办结、全程透明、流程跟踪的工作机制。在试运行期间,已收到并办理涉企线索问题21件。
“要紧紧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把风险防控、解决困难作为服务民企的重要抓手。”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服务“六稳”“六保”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专项行动,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积极营造亲商、护商、安商、兴商的良好环境,为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