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栋等4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年度“十大优质案件”,审查起诉了全省犯罪团伙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周前进等8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3次在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威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始终把牢“五个定位”、统筹处理“五对关系”、严格落实“十个必须”等工作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个强化
高站位纵深推进
始终坚持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持续保持加压态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部署推动。紧跟党委和上级院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专题学习36次、专题研究部署33次、调整加强领导小组成员3次。
强化办案力量。在全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指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组建办案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次。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和核查、反馈制度》等方案、制度14个。汇编《武威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记事》,设置线索办理、案件数据、宣传发动等15个板块,如实全面反映市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两级院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院检察长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20件次、指导核查线索23条,市院副检察长、县区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7件。
强化督导指导。成立案件指导组,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侦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县区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指导。认真落实督导责任,对天祝县及市民政、财政等7个成员单位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查指导5次。
五个实效
彰显监督作为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用足监督手段、用活监督形式,把精准监督贯穿专项斗争各方面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体现检察机关担当和作为。
依法严惩有实效。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全面落实依法严惩、从重从快的要求,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告知检察机关的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34人、起诉420人,审结率100%、起诉率100%。监督立案27人,纠正漏捕31人、纠正漏诉87人。赵伟栋案件办理中,市区两级检察院全程介入,引导公安机关2次补充侦查,提出补查意见176条,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15人、追加漏罪15起,最终将赵伟栋等7人参与的普通治安案件监督纠正为4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不枉不纵有实效。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做到依法办案、宽严有度、罚当其罪,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精准,处理决定客观公正,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43人。
深挖彻查有实效。始终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核查办结各类线索146件,监督核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线索办理991件,监督立案1件、对问题线索建议复查后公安机关立案17件;对办案中发现的18件可能涉及公职人员“保护伞”线索第一时间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委,纪委监委核查后立案4件。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8人。
打财断血有实效。全流程、多举措突破“见黑不见财”案件。向侦查机关提出查清黑恶案件涉案财物检察建议13件,依法建议公安机关扣押作案车辆6辆,向审判机关提出涉案财产追缴建议、财产刑量刑建议25件,依法监督追缴、没收涉案财产324.3万元。
社会治理有实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结合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18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沈某某等人长期垄断武威火车站出租车运营,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检察机关依法向运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加强行业监管、集中整治打击欺行霸市”等4条建议,运管部门采纳并制定17条整改措施,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百日行动”,处罚非法营运“黑车”43辆,标识“12328”投诉举报电话出租车1113辆,整治管理效果良好。
三个加强
凝聚打击合力
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内部衔接配合与外部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加强捕诉衔接。内设机构改革前,对涉黑涉恶案件,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把脉,准确定性,变“背靠背”为“面对面”,确保依法从快提起公诉。
加强上下联动。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市县两级院共同研究、同步审查,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逐案指导,报省检察院审批,确保对案件精准把脉,精准定性。
加强左右对接。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衔接协调,疑难案件协商、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全部建成并有效运行,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整体合力。
四种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广度、深度和力度。
“集中式”宣传。两级院同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5次,悬挂宣传条幅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分散式”宣传。充分发挥25个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基层阵地作用,在乡镇街道、人口聚集区开展宣传活动120余次,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入户式”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帮扶,深入749户贫困户向村民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检察职能,广泛发动村民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云端式”宣传。通过市县两级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及时更新推送专项斗争相关信息600余条。向武威监狱全体服刑人员发放《致全体服刑人员的一封信》,发动服刑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