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12月20日下午,武威市古浪县检察院对五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当场责令被不起诉人具结悔过,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教育。
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等5人涉嫌危险驾驶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办案人员详细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查明朱某某等5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通过承办检察官细致详细地释法说理,五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均主动认罪认罚。根据《全省检察机关落实高检会议精神做优刑检工作“百日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上述五人血液中乙醇浓度均在160mg/100ml以下,且无其他加重情节,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可以不判处刑罚。经检委会讨论及检察长决定,对朱某某等5人作不起诉处理。
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等5人当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违法犯罪。
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对本案的处理程序是否合法、结果是否公正等进行了全程监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教育界代表、客运司机、出租车司机等60人参加了不起诉宣告会。
通过本次公开宣告,古浪县检察院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文明驾驶,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