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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检察院规范涉案款物管理

时间:  2014-04-23 15:25

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根据自侦部门办案的特点,加大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力度,并结合自侦工作实际,制定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流程”。

自侦部门每月分别向院财务部门领导小组上报扣押款物底数统计表、扣押款物案件及扣押款物处理情况统计表、涉案款物专用帐户存入或划转情况统计表,财务部门对每月扣押款物情况进行整理统计,登记造册。每月例会上,自侦、公诉、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扣押款物进行数据核对,从立案、侦结、提起公诉到法院作出判决,从立案数、扣押冻结数、发还上缴数到待处理数,逐案逐笔核实,确保管理无漏洞,避免出现漏报、错报、重报等问题。财务部门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各科室,查阅案卷,询问案件承办人,查看检察数据统计系统,加强对个案的监督,跟踪监督扣押冻结款物流转过程,确保每一个案件的每一环节都按章办理、遵规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综合以上情况每月向院党组作汇报,院党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不断强化对扣押款物案件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扣押款物问题,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谢建民)

来源:武威日报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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