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民勤县检察院为切实做好案件受理工作,防止不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流入该县检察院,民勤县检察院案管办三措并举(组织学习,认真理解案件受理标准、严审细查,确保案件进口关、密切沟通,共同解决疑难问题),逐步完善案件受理审查工作。
民勤县检察院案管办及时安排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全面把握案件受理的规定和标准,并根据规定分别制定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标准》。
民勤县检察院案管办根据《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标准》,对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严格的卷宗材料审查。如对案件是否属于该县检察院管辖,盗窃、杀人、伤害、抢劫等涉及人身损害或财产数额的案件,是否有法医鉴定意见、伤情证明或财物估价结论、自侦案件是否有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送案标准的案件一律不予受理。
对于案管人员不能作出罪与非罪判断等疑难复杂案件,民勤县检察院案管办在案件受理之前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商讨,共同协商解决疑难问题。确保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进入办案流程。(魏海军 张才祥)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news/jcdt/2017/921/1792116128F2B6K91EBFI49D84JJ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