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利益格局多元的新形势下,如何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既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是人民法院的新课题。
今年,天祝县人民法院深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性开展“门诊式”庭审,搭建案件速裁“快车道”,提升解纷效率,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天祝人民法院经验。
天祝县人民法院调解员 杜茂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我,就杨(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你们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同意。”
近日,在县人民法调解室,正在开展一场诉前调解,申请人和被调解人各抒己见,颇有“火药味”。
申请人 杨某:“你们根本也不认识我,这是实话。我也不认识你们,因为当时这就是给业务员放的。但是我现在有个证据是,业务员也有我的单子。”
被申请人 李某:“几年了,我根本就忘掉了,我感觉我给你给了。你不找我来,我肯定给啦!”
出具证据才是最好的陈述。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当面核对“签字画押” 。
天祝县人民法院调解员 杜茂仁:“被申请人李东平,你看一下这个证据,这上面的签字,是不是你本人签的?上面的金额签字,提供了这个酒和饮料,是不是属实?属实这自己是你本人签的啊?”
被申请人 李某:“本人本人。”
经过激烈的陈述,县人民法院调解员左右“斡旋”,经过平等协商,规劝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
被申请人 李某:“今天你拿出来的条子,确实也是我本人签名,事实我也认账着。就是你拖的时间太长了,以前你没有拿条子的时候,你打电话我根本不知道。今天调解完了之后,我就给你把账给掉。”
申请人 杨某:“我生病了,一直在看病,把这些钱要回来,最起码我能买个菜、买个药,我有这些钱,生活好一点。调解的这个特别好,也不要起诉费和诉讼费。”
经过1个多小时的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节协议。调节结束后,县人民法院调解员还就生产经营中活动中,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进行了现场“说法”。
天祝县人民法院调解员 杜茂仁:“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有经济方面的来往,如果出借的话,把这个借条欠条等书面的证据保存好。如果是欠款和借款,履行完以后,及时把欠条和借条收回。同时你要保存好一些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随时提醒自己。”
庭前迅速“分科”、庭外高效“导诊”、庭里重点“问诊”、庭后简化“处方”。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制作证据要素表,就像医生正式看病前了解病人健康情况、既往病史等内容,全方位了解纠纷情况。庭审时直接进行质证、焦点辩论等实质审理,不再区分调查、辩论阶段,简化庭审程序。法庭外,由一名法官助理与“候场”当事人通过要素表确认案件证据及重要事实,组织有调解意向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的情况下草拟调解书待法官确认,省去不必要的开庭。
法庭上,法官针对已归纳好的要素项,只围绕有争议事实展开审理,免去对当事人均认可的“非病症”进行处理。速裁团队以模块式表格固化文书制作所需的案件事实、文书说理和法理依据,败诉当事人也可轻易“对症”了解自身“病情”。这种方式极大压缩了文书制作周期及纠纷的高效化解。
天祝县人民法院推行的诉讼源头分流双轨制,在源头将简单案件导入速裁“快车道”,将复杂案件引入精细化审理的“慢车道”。天祝县人民法院专门组建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组成的速裁团队,负责简案速裁工作,不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解纷途径。
天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 白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们县法院创新开展“门诊式”庭审模式,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选调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组建速裁和诉前调解团队。对一些简单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精准把脉,繁简分流,多案连审,进行快速调解及审理。“门诊式”庭审既提高了庭审效率,又节约了诉讼成本,还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今年,天祝县人民法院与全县19个乡镇司法所、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指导法官定期前往站点开展巡回审判、联合调解。同时,不断优化利用人民法院调解等移动平台,提供调解、诉讼等多种解纷方式,可一键调、一键查、一键办、一键管,真正实现矛盾解纷化解“一站式”办理,让矛盾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实现“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据统计,截止2021年4月,共委派、委托基层调解员调解案件640件,调解成功461件,新收民商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1%左右。